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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钢淘汰落后产能成绩显著将获财政补贴奖励

2012-01-09 10:26:16

2010年上半年开始,重钢积极向国家、重庆市申报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并逐项落实。最近,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发文,按照国家工信部、财政部及市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重钢将获得财政补贴奖励。
 
2010年,重钢向国家、重庆市申报的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项目主要有:关停大渡口重钢老区4#转炉、3#高炉、4#发电机组、7#发电机组、10#发电机组、11#发电机组和綦江铁矿1#发电机组。
 
重庆市经信委、国资委、重钢集团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并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检查督促小组,重钢股份公司炼铁厂、焦化厂、动力厂、机动处及重钢綦江铁矿等单位积极配合,并按规定时间节点准备相关的检查验收资料,到20111218,全面通过了重庆市经信委、国资委等部门对重钢2011年度5个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炼钢1个、炼铁1个、焦炭1个、小火电2个)的检查验收。
 
来源:重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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