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函表示支持重钢环保搬迁项目
2011-12-30 08:27:32
近年来,为支持重钢项目,在国家发改委主持的一系列重大文件的起草中,对重钢环保搬迁项目都有积极表述:
◆2009年1月26日,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中提出“做好重钢环保搬迁和产品结构升级改造”、
◆2009年3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提出“统筹研究推进抚顺、青岛、重庆、石家庄等城市钢厂搬迁”、
◆2010年6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号)提出“关于将重庆打造为西部钢铁基地之一”等。
虽然项目核准的各种要件已经齐备,但由于种种原因,项目还没有完成核准程序。目前,重钢环保搬迁一期工程650万吨钢全流程已建成投产,老厂区关停后存量资产搬迁改造正全面推进,同时澳矿项目也开工在即,工程建设资金投入较大。
经过多次与国家发改委商榷和沟通,国家发改委于近日复函重庆市政府表示支持重钢环保搬迁项目,使重钢可据此申请银行贷款和发行债券,这将极大地缓解重钢环保搬迁资金压力,为重钢可持续发展提供积极支持。
来源: 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铁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