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钢90m2烧结机除尘节能改造实现双赢
2010-07-15 11:09:34
鄂钢首次引进合同能源管理,对烧结厂90m2烧结机除尘电机变频节能改造,投入运行第一个月创造效益达5.6万元,实现了用能单位与节能服务公司的双赢。
合同能源管理(EMC)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节能服务公司(CEM)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末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以来,通过示范、引导和推广,取得了较好效果。
鄂钢公司各级领导对合同能源管理非常重视,在生产部(能源处)、综合管理部和用能单位的努力下,鄂钢选择烧结厂90m2烧结机除尘电机变频节能改造作为合同能源管理示范样板项目。
烧结厂90m2烧结机除尘电机原来设计是工频状况下运行,由于工况是不断变化的,除尘风机必须按最大风量设计,而实际运行时,多数情况下实际风量比最大风量小很多,多余的风量往往通过翻版调节,这样很多能量消耗在翻版上,造成大量电能浪费。变频改造主要采用电机变频调速方式控制风量,风量需要小时,风机转速相应地幔,也节省电能。烧结厂90m2烧结机除尘电机变频节能改造后,节电率超过30%。变频节能改造投入运行一个月,经过合同能源管理签约双方确认,扣除停机时间,节电量为93451KW/h。
合同能源管理产生节能效益,对于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都非常满意,烧结厂90m2烧结机除尘电机变频节能改造,投入运行第一个月效益就达到5.6万元,按此类推,四年合同期共产生效益268万元。根据合同约定,节能服务公司四年合同期内分享节能效益综合比例为75%,节能服务公司总共分享节能效益201万元,投资回报率达到2.3倍,再加上国家对节能服务产业扶持政策,节能服务公司的收益极为可观。鄂钢不仅可分享四年合同期内25%的节能效益,四年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建设的变频装置全部无偿赠与鄂钢,节能效益全部归鄂钢所得。
TNC编辑部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