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钢集团开展2007年度民主评议、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
2008-01-28 11:41:26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科学发展和建设和谐企业的本领,坚持并不断完善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扩大基层民主和进一步发挥职代会在企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评价公司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工作情况,按照《重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实施办法》和《重钢集团公司厂处干部管理办法》的要求,重钢集团发出通知,拟在2008年一季度开展2007年度民主评议、考核厂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
《通知》规定,2008年1月9日至2月底为民主评议及考核时间。民主评议工作与年度考核工作同步进行。民主评议及考核的对象范围为各子公司、厂处单位领导班子和在职厂处干部及调研员、专务员。其中调研员、专务员不测评,但要进行考核。
民主评议及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其中重点是2007年度各厂处领导班子和厂处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务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和在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和环保搬迁等各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以及今后的工作打算等。
评议的方式采取测评和考核相结合。评议的程序为:领导干部按公司有关要求认真拟写书面述职报告,选择述职方式;参评人员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民主评议对象进行是否称职的无记名投票评议;集团公司民主评议考核小组对考核领导班子几成员的工作在职代会上进行预告,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并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干和职工代表中听取对班子及成员的评价意见;考核结束后,由集团公司民主评议考核小组整理出对班子及班子成员的考核材料。
《通知》指出,民主评议及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评先、奖惩、提升等的重要依据。对在民主评议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或在考核中职工意见反映强烈的领导班子或个人,集团公司在全面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对确实存在问题的班子及个人,公司将给予打招呼、帮助教育、调整直至降免职的处理。
《通知》要求,民主评议及考核工作在集团公司党委领导下进行。其具体工作由集团工会、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共同组织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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