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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国际湛江物流基地(一期)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5-11-03 09:45:28

项目名称
 宝钢国际湛江物流基地(一期)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
 发改产业【2012】1507号
  批复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
 湛江宝钢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
1.1    招标目的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招标人:       湛江宝钢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2.2工程名称: 宝钢国际湛江物流基地(一期)项目  
1.2.3工程位置: 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               
1.2.4工程范围:
宝钢国际湛江物流基地(一期)项目新建4跨钢结构厂房,东西向布置,跨距   均为30米,柱距均为9米,厂房长度162米,宽度121米,轴线建筑面积为19812平方米;配备行车共计9台,其中45吨行车1台,32吨行车3台,25吨行车2台,16吨行车3台。
厂房南北各布置一个生产辅房,用于布置生产办公及配电间,木工房,空压站,维修间,工具房等,辅房建筑面积共约为2462平方米。
新建综合办公楼一座,建筑面积约为503平方米,另新建门卫室2个,建筑面积约为36平方米。
1.2.5 备案项目编号:2015-440800-33-03-008317
1.2.6 资金来源: 自筹
1.2.7 投资总额限额(一期):人民币5700万元)
1.2.8 招标内容:1)完成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并作出分析、评价和建议,满足勘察委托单位提出的勘察技术要求;2)编制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含概算明细);3)编制国内外设备清单、设备订货清单(包含设备技术协议或招标书),以及非标设备设计等设备文件;4)编制主要建安工程实物量、材料清单;5)施工图设计;6)钢结构详图确认;7)设计技术交底和现场施工服务;8)设计终版图;9)提供项目报审、报建、报验相关设计文件及服务等。
1.3    投标资格
1.3.1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1.3.2 投标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具备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1.3.3本招标工程接受独立体或联合体报名。如组成联合体报名的,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且联合体双方须分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主办方须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
1.3.4 参加本工程项目报名、投标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在册的人员。
1.4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4.1 自本公告发出起5个工作日内,即2015年 11 月 2 日至2015年 11 月 6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由申请人到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一楼(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招标文件2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4.2 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核对):
1.4.2.1投标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需提供委托书)。
1.4.2.2投标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改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部队单位的,则提供有偿服务许可证)。
1.4.2.3投标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1.4.2.4投标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4.2.5投标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本人有效的执业专用章)。
1.4.2.6 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以来任意时段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1.4.2.7投标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1.4.2.8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如为独立体投标,则无需提供)。
1.4.2.9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须附上有关年检记录)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
1.4.2.10根据《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包括规划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和人员(包括进粤建筑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1.4.3 报名单位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两次公告报名单位均不满3家的,经主管部门批准,按有关程序办理。
1.5    时间及地点
1.5.1 勘察设计方案开标时间: 2015 年 11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勘察设计方案开标地点: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二楼 2 号开标室(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
1.6    费用
1.6.1 勘察设计费设置投标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10 万元。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废标。
1.7    工期
1.7.1 设计工期:30日历天;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2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2 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设计合同价格的0.1%;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设计合同价格的30%。误期损害赔偿累计达到最高限额时,招标人有权在追索误期损害赔偿金的基础上解除合同,全额没收履约保函中的资金,另行组织招标,中标人应为解除合同负全责。
1.7.2 勘察工期: 2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1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勘察成果文件,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设计合同价格的0.1%;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设计合同价格的30%。误期损害赔偿累计达到最高限额时,招标人有权在追索误期损害赔偿金的基础上解除合同,全额没收履约保函中的资金,另行组织招标,中标人应为解除合同负全责。
1.8    其他事项
1.8.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
1.8.2 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1.8.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8.4有关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   公告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zb.zjcic.net)、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省级报刊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投资招商网和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1.10   招标人
1.10.1名称:湛江宝钢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1.10.2地址: 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         
1.10.3联系人:     朱宏银                 
1.10.4电话(手机)号码: 13318806020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名称: 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11.2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克山路550号    
1.11.3联系人:        陆先生           
1.11.4电话(手机)号码:15900189522  
1.11.5电子邮箱:lym74419@163.com  
  发布人
 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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