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钢集团印发《重钢集团技能人才评聘管理办法》
2015-10-20 09:47:41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健全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完善高技能人才成长激励机制,促进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集团公司转型和创新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重钢集团公司于近日印发了《重钢集团技能人才评聘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办法》共分六章18条,明确了制定该《办法》的目的、意义和原则。
《办法》所称技能人才,是指集团公司各单位关键工种(岗位)中具有高超技艺、精湛或特殊技能,对提升企业工艺、质量、产量等主要经济指标,推动企业工艺技术革新和新产品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操作法,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做出较大贡献,且在操作技能岗位上的人员。技能人才选拔要遵循服务发展、分层设置;公开选聘、竞争择优;严格条件、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
《办法》对职级设置及聘任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技能人才按工种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分别为:后备技术能手、技术能手、技能尖子、技能大师、高级技能大师。经聘任的技能人才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勤于钻研。除在聘技能人才外,新聘人员原则上还应具备获得“重庆市杰出技能人才”、“全国技术能手”或同级称号可优先推荐申报评选技能大师、高级技能大师;获得“重庆市优秀技能人才”、“钢铁行业技术能手”或同级称号,或作为负责人命名获得集团公司级职工先进操作法,或成立了集团公司级职工创新工作室可优先推荐申报评选技术能手、技能尖子。
《办法》明确了选拔聘任程序。集团公司技能人才考评委员会,具体负责技能大师、高级技能大师的专业考评工作。各子公司按照技能大师、高级技能大师聘任条件要求,通过单位推荐或群众推荐方式提名,经子公司领导班子审定通过后,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集团公司人资部。集团公司考评委员会专业组评议后,由集团公司考评委员会开展综合评审。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人资部对考评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选进行组织考察。集团公司党委常委会审定聘任人选。对拟聘人选在公司网站上进行公示。集团公司发文聘任。技能尖子、技术能手的选聘程序,子公司拟定实施办法,报集团公司人资部审核备案,并成立由行政、技术、设备等部门组成的考核工作组负责技能人才推荐评选工作。
《办法》还明确了技能人才在聘期内的职责、目标任务、待遇以及管理和考核原则、内容,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考核内容包括履行职责、工作绩效、技能水平、敬业精神、群众公认度等情况。如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受到相应处理的;聘期内对所负责或承担的工作不能保质保量地完成,或出现重大失误和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聘期内年度考核被认定为不合格者,或两次均为基本合格者;弄虚作假,谎报业绩成果,违背职业道德的;离开重钢,或被聘任管理技术岗位的,或办理退休的;因其它原因,不能履行聘任岗位职责的,对其解除聘任,不再享受技能人才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