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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钢集团被确定为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2013-12-05 14:35:47

近日,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重钢集团、重研所公司被确定为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通知》强调,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20112020年)》精神,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骨干企业。在有关部门和各地方的推荐下,经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了127家企业为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771家企业为第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期限自201312月至201511月。
 
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各示范和优势企业要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示范工作方案或优势培育工作方案,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继续采用针对原“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进一步集成资源,加大支持力度,有针对性地对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来源:重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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