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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港公司港区设立海关监管场所获批

2013-11-25 10:42:45

近日,重庆海关以《渝关所字第000027号决定书》的形式,正式批准在重庆新港装卸运输有限公司港区设立海关监管场所。至此,重庆新港公司成为重庆主城第3家拥有此资质的外贸港口,对重庆新港公司进一步拓展集装箱外贸业务、完善港口功能,以外贸业务拉动内贸业务量大幅增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重庆新港公司在重庆长江上游中心港口中,有着沿江岸线珍贵资源,港口具备地理位置、区域、综合物流码头功能等优势。发运和到港的集装箱货源按装卸产品分类,有机电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到港货源既有内贸又有外贸。该公司由重钢集团与中国长航集团共同组建。
 
重庆新港公司海关监管场所总面积为7200m2,按照重庆海关海关监管场所建设标准要求,建有海关监管仓库、堆场和两个卡口,配备有海关辅助管理、视频监控、红外线探测、地磅设备、信息发布等系统,以满足海关对外贸集装箱和货物的监管查验需求。
 
目前,重庆新港公司已与重庆多家内支线船运公司签定了合作协议,有常年收发集装箱、货运代理单位60多家,港口年吞吐量达到300万吨,其中,集装箱吞吐能力5万标箱,件杂货、钢材等散货吞吐能力200万吨。海关监管场所的批准设立,将为重庆新港公司进一步拓展集装箱外贸业务、以外贸业务拉动内贸业务量大幅增长发挥积极作用。
 
来源:重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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